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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信件标题: 关于“原民办教师补助事项咨询”问题的回复
提交时间: 2023-03-21

回复内容

回复部门: 大荔县大数据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3-24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县教育局为您做出以下答复:

经查,你的岳母姓名为仇*丽,身份证号为:612128********7021,曾于1985.9-2001.8在韦林中心小学从事曾民代工作16年。经调查组进一调查核实,你岳母目前已经享受2022年下发的曾民代人员的一次性补偿待遇。同时在年满60岁后,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还享受曾民代工作人员每工作1年,发放一个月的工龄补助政策。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你反映咨询问题的答复,如你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教育局干部股,联系电话:0913-32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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