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陕(2022)大荔县不动产权第0002837号
陕西中鹏置业有限公司
大荔县城关街道办体育路
大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