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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不动产权属现状公告
索 引 号 016029406-2023-000414 发布机构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3-03-15 11:30

根据《大荔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荔政办发〔2021〕85号文件的规定,大荔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位于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北侧国有土地权属证明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不动产现状予以确认,并将该宗地块的权属确认给大荔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3-3261048

国有土地使用者

大荔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宗地位置

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北侧

用地面积/㎡

166.13

四邻

东邻荔北大道 、西邻大荔县光大枣业有限公司、南邻洛滨大道、北邻巷道

备注

该宗土地使用期限为:2012年4月26日-2050年12月14日

公告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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