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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 引 号 016029406-2023-000432 发布机构 大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3-21 17:16

史孟瀚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荔县花城路4号润泽金地西1商住-271的不动产权证书丢失,不动产权证号:【陕(2018)大荔县不动产权第0001544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孟瀚 

2023年 3 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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