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琰、潘淑娟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荔县冯翊路6号人行家属楼东单元四层西户的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房产证号:【荔房权证字第7695-7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琰 潘淑娟
2023年 5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