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荔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荔政办发〔2021〕85号文件的规定,王茂峰申请办理位于西城街道埝城金花园69号国有土地权属证明已经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12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不动产现状予以确认,并将该宗地块的权属确认给王茂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13-3261048
国有土地使用者 |
王茂峰 |
宗地位置 |
西城街道埝城金花园69号 |
建筑面积/㎡ |
192.72 |
用地面积/㎡ |
154.35 |
用地尺寸 |
东西约7.94米,南北约19.44米 |
四邻 |
东邻王建录、西邻王克忍、南邻巷道、北邻空地 |
备注 |
荔房权证大荔县字第1844号 |
公告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