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荔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荔乡振发〔2021〕74号)规定,现将大荔县2022年衔接贫资金项目完成予以公告,公告期长期,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大荔县乡村振兴局来电来函反映。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大荔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13-32565021 12317
电子邮箱:309305056@qq.com
附件: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
大荔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