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东府水岸花城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及有关资料,已经审查,现对其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征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意见。
公示事项: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2021年10月8日
公示单位: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单位:大荔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冯翊路西段北侧,市场三路(规划经四路)与冯翊路十字东北角。其四址为:东临恒盛机动车检测站,西临市场三路(规划经四路),南临规划居住用地、冯翊路,北临永合纸业。
注:1.附图仅为示意图,最终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审批后的方案有效期为两年。
2.总用地面积为24872.43㎡,折合约37.31亩。规划总建筑面积为73544.0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0638.38㎡(含住宅建筑44505.00㎡,商业建筑5600.76㎡,社区配套用房532.62㎡。)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2905.70㎡(含住宅楼地下室3241.46㎡,地下停车库19664.24㎡),群众健身设施场地面积706.50㎡。
3.项目分为居住及商业服务业设施两类用地,综合容积率为2.04,建筑密度为20.65%,绿地率为33.25%。其中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18,建筑密度为17.07%,绿地率为35.0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为1.2,建筑密度为41.92%,绿地率为22.79%。
4.机动车停车位共计522个,其中地上36个、地下486个,为双层地下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共计1197个,其中地上310个、地下887个。规划总户数为366户。
5.若对本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可向我局咨询。咨询电话:0913-3261042。
6.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7.书面意见应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及地址。
附图1:规划总平面图
附图2:鸟瞰图
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