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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杨**
信件编码:
GPPS20230816FSXK
来信时间:
2023-08-1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投诉惠安家园物业乱收费
信件内容:
本人在缴纳今年物业费时,物业公司(大荔恒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100元的公摊电费(收据上收款摘由23年公摊用电), 按照省市及县的物业收费法规条例,惠安家园为政府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收费模式,小区公摊电费应算在物业费中,为一费制, 不能单独收取。希望县政府有关部门核查,并责令涉事物业公司退回违法违规收取的100元费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3-08-21
回复单位:
大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1.经调查,杨先生表示其票据上显示为“2023年公摊电费”;

2.我县物业一费制收费文件执行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因杨先生反映其票据上未注明缴纳公摊电费的时间段,故无法认定物业公司违反相关文件违规收费;

3.我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向我局递交相关资料。

反映人杨先生对我局执法人员上述告知表示满意。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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