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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GPPS20240602RBET
来信时间:
2024-06-0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东七博涵幼儿园那块房子学区在哪里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城西108国道东边,东七博涵幼儿园那块房子学区在哪里.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6-06
回复单位:
大荔县教育局
回复内容:

根据《大荔县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规定:学生父母具有城区合法房产,交房时间不得晚于入学当年8月31日;资料要求:(1)户口簿(学生与符合条件家长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结婚证);(2)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含廉租房合同),按揭购房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网签)。按照学区划分,“108国道东边,东七博涵幼儿园周边住房”所属学区小学为实验小学东七校区、初中为东七初中。

如看到回复后仍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大荔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

联系人:薛卓文     联系电话:0913-326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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