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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大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20日大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大荔融媒体 发布时间:2024-02-22 08:07

大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大荔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1日至3月3日在大荔宾馆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大荔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大荔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大荔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大荔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大荔县2024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大荔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大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票决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