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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04 14:40 来源: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浏览:

(2016年2月3日在大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荔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会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面对受理案件数量激增、民间借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执行工作压力剧增、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形势,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美丽大荔”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025件,审执结4693件,同比增加63%和65.7%,审限内结案率达99.58%,审判质效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二,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执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刑事审判方面:继续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断推动平安大荔建设,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0件,审结277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71%。以“三打击一整治”活动为载体,依法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判处贪污贿赂、渎职案13案22人,涉及村干部的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案9案14人,影响面较广、受害群众较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5案6人,并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绑架、贩毒、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伤害等侵财、暴力、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民商事审判方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473件,审结3233件,审限内结案率达99.54%,全年调解结案2619件,调解率达81%。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损害赔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案件1218件,积极审结经济下行压力下的民间借贷与合同纠纷案件1068件,持续审理好“金紫阳”破产案件,使这一复杂、敏感、影响面较大的破产案件平稳有序地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行政审判方面:审查受理行政案件106件,审结101件,依法维持行政行为16件,撤销不当行政行为2件,发出司法建议书50份,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充分学习和正确适用新行政诉讼法,认真贯彻行政案件立案登记制,积极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不执行法院裁判责任,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依法治县的促进作用;执行工作方面:共受理执行案件1156 件,执结1082件,执限内结案率达99.65%,为申请人实现权益7335.46万元。扎实推进执行工作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集中执行等专项活动4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媒体曝光、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353案次;启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机制,对恶意逃债的81名“老赖”依法在我院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曝光;建成了审判执行指挥中心和“总对总”执行财产信息查控系统,不断深化执行信息化的作用,更加高效地打击了各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如2015年12月,在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查询得知被执行人某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在山西太原某银行有存款后,我院副院长杨晓东带领执行干警奔波千余公里,当日往返,跨省划拨回案件款210万元,高效率实现了胜诉当事人的权益,获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许。

  二、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一)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公正司法。我院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从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和重要节点入手,积极开展“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工作专项检查活动”、“量刑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等专项活动,深入查找并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确保每一起案件办案过程符合程序要求、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

  (二)健全诉讼机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一是积极开展立案登记制改革,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诉讼引导、预约阅卷、文书送达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二是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52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5万元,为刑事被害人、涉执行、涉信访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基金41万元,促进矛盾化解;三是继续加大审判“五进”力度,全院全年共有1800余件案件在案发地调查、调解、开庭,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如冯村法庭王艳妮庭长审理的张某等六名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法官主动联系开发商及工程负责人参与调解,使农民工及时拿到劳动报酬,将权益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由审管办对各部门案件质效情况逐月分析通报,对临界超审限案件逐周提醒,案件发改率持续下降,无不合格、超审限案件出现,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五是积极开展结案竞赛,提高审判效率。于10月-12月在全院开展了结案竞赛活动,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900余件,创历年之最,确保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落实涉诉信访改革,提升治访能力。积极推行诉访分离,畅通诉讼和申诉入口,力促当事人息诉息访;建成网上信访平台,努力让视频接访、网络信访成为信访群众的首选方式;推行社会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制度,积极引进律师、人民调解员等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认真执行《人民法院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办法》,对决定终结的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询问、公开答复,确保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责任追究到位、解释疏导教育到位、司法救助帮扶到位。

  三、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平台

  (一)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深入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六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部实现公开开庭审理,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重大、典型案件通过微博和陕西法院公众服务网直播庭审全过程,全年共有23起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让公众更加了解法院工作。

  (二)建立司法公开平台。一是建立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建立了网上办案系统与司法公开平台的对接机制,当事人可凭司法公开告知书从互联网随时查询案件进度;二是建立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年网上公开裁判文书3016份,公开率达127 %。

  (三)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开通大荔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将其作为法治宣传的主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全年播发法院动态、审判简讯等动态信息近五百条,实现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如微信公众号文章《重磅!在大荔和这些人打交道要注意!大荔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发布后,浏览量达75000余次,转发近1万次,二十余名被执行人主动来院履行义务,在大荔乃至渭南辖区产生良好反响。

  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司法水平

  (一)加强思想建设。坚持周一例会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不断深化干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打造一支积极上进的法官队伍。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于12月召开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院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班子内部形成了坦诚相见、齐心协力的和谐氛围。

  (二)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审务督察 4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苗头及时教育提醒,有投诉及时调查处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三)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院战略,共选派43人次参加全国、省、市业务培训,4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在调研和宣传工作中,薛姣同志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苏蒙同志参加全市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荣获一等奖,参加全国法院青年干警 “学习邹碧华精神”演讲比赛荣获二等奖,此项活动,我院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积极加强对新任命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试点人民陪审员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机制,使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我院不断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四级联网。先后建成了高清科技法庭、办案区安检系统、远程接访系统、数字化档案室,同时为诉讼服务中心安装了呼叫系统,为各部门配发了高速扫描仪、执法记录仪等先进设备,实现了审判流程信息化全覆盖。

  五、强化监督意识,提升法院形象

  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积极回复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累计办结督办案件4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0余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代表50余人参加了“法院司法规范化开放日”活动,通报工作情况、观摩刑事庭审、征求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各界监督,此举被《人民法院报》在重要版面专版报道。

  各位代表,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及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与监督,我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对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案件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六难三案”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法官超负荷办案现象普遍;四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推进法院司法改革为主旋律,不断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今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坚持依法审判与服务大局相统一,维护稳定与化解矛盾相结合,个案公正与社会公平相协调,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适用简易程序及小额速裁机制,继续完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县域发展大局。

  二、推进司法改革,完善运行机制。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总体布置,落实顶层设计,开展基层探索,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完善职业保障、建立专业职务序列等工作。实行法官办案终身负责制,严格执行错案追究、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三、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便民举措。推进“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和法制宣传力度,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服务网络。继续深化涉诉信访改革,严格落实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推进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为执行工作和司法决策服务。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及时办理提案和意见建议。继续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召开法院新闻发布会,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抓住班子建设这个核心,落实从严治院要求。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切实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在“不敢腐”的基础上,形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十三五”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县法院担当的责任艰巨而光荣,我们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认真落实本次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大荔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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