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大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2月4日大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荔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荔县人民法院院长李会民所作的《大荔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