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7日在大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崔宏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五年来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我县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推进平安大荔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大荔建设。
一是坚持从重从快方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群众对社会平安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五年来,共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2人,起诉1283人。办案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快捕快诉和案件质量,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大幅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偶犯和过失犯,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促进当事人和解,依法适用轻缓刑事政策从宽处理,对89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对142名涉嫌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
三是加强涉检信访工作。五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100余人次,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232次。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责任制,连续16年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推动法治反腐的着力点,认真贯彻中、省、市、县委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深入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利剑行动”、“蓝剑行动”、“铁拳反腐行动”、“聚力反贪行动”、“聚焦反腐行动”。五年来,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2件105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40余万元。共立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件20人。在67个单位开展了预防调查,在72个单位和系统开展了警示教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6次。2015年8月26日,向大荔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预防工作专题汇报1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效显著。一是增强线索搜集能力。强化线索捕捉意识,积极开展线索研判,总结典型案件特点和线索类型,着力破解职务犯罪“发现难”。二是提高侦查突破水平。重视外围调查,用足用活个人存款查询、手机通讯定位、电子数据恢复等现代信息化手段,适时固定证据,着力破解职务犯罪“查证难”。三是完善全程办案机制。严格线索管理,细化办案流程,完善快速办案机制、案件期限预警机制等制度,着力提高规范执法能力。
三、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竭力推进法治大荔建设
高度重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在建设法治监督体系中的责任,不断增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75件,追捕64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4份。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81件。追诉35人,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列席法院审委会196次。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4件,立案100件。与司法局联合制定了《大荔县民行检察联络员制度》,聘任全县18名司法所所长为民事行政检察联络员,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渠道。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检察各类收押人员2059人,未发生违法收押和释放问题。向案件承办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12份。联合进行安全防范检查76次。落实帮教措施156人次。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检察履职能力
按照“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大力提升检察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抓班子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共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10次,党组中心组学习62次,党组成员参加各级组织培训学习28次。班子成员带头办理各类案件132件,深入基层调研走访270多次,撰写调研材料51篇,在全体干警中树立了一杆标尺。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院党组坚持重大事项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有效落实。2013年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得到了全院干警的好评。三是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增补了2名副检察长、1名纪检组长和1名反贪局长。
抓队伍建设:一是明确岗位目标责任。建立了岗位职能明确、岗位要求合理、体现工作激励、落实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对目标任务实行动态考核,推动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丰富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四严格一提升”、 “当好标杆、向我看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两做两感”、“三项机制”、迎“五﹒一”运动会、庆“七﹒一”演讲赛、干警拓展训练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真正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理想信念和行为准则。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开展周一“检察大讲堂”、网上办案竞赛等各类活动。先后选派72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网络培训312人次,聘请法学专家辅导学习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编发《检察工作简报》312期,《调查与研究》120期。308篇调研文章、1867篇宣传稿件被各类媒体采用,向社会传递了正能量。
抓检察创新:从对干警规范化管理入手,建立完善了执法档案,实现了检察队伍执法行为、绩效考核和干部管理的有机结合。从创新社会管理入手,依托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十七项活动,延伸了法律触角。从创新未成年人管理模式入手,探索“12345”工作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0件248人,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犯罪示范点8所,对 36名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帮教措施。
抓廉政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廉洁建设。班子成员重大事项及时向市院、县委报告,检察长每年向县委述职述廉述效,坚持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带动检察队伍的反腐倡廉建设。二是健全检察官行为投诉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随案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发放监督卡,重点收集检察人员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及廉政情况等方面的意见,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处理。三是建立作风纪律巡视督察机制。对最容易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和权钱交易的岗位经常性巡视督察,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四是认真落实自侦案件回访制度。对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所涉及的举报人、犯罪嫌疑人家属及发案单位,征询听取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五年来,全院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打造了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抓“平安创建”活动:一是院党组成员和中层领导走访全县“两代表、一委员”,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检察干警走进社区倾听民意,化解矛盾;三是邀请人民监督员视察大荔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四是积极开展“一村一干警”、“一线工作日”活动;五是宣传车深入全县十五个镇、一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六是每年给全县所有初中以上学生上一堂法制教育课;七是第一书记深入包联村积极推进党建和精准扶贫工作;八是筹集资金200余万元用于美丽乡村绿化、亮化、美化建设。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增加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五、积极探索监督途径方式,合力推动检察事业发展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代会报告工作5次,专题汇报1次。定期向县委、人大汇报检察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听取意见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发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函和“行风社会问卷调查”1300余份,公布“加强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十项承诺”。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建立机关门户网站,开通“阳光公诉”热线和公诉接待窗口。三是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开展“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办案安全”专项活动,制定“六个严禁、四个不准”,建立和落实“三个机制”。制定“一表、一书、八禁令”,建立和架起了防止检察内部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防火墙”和“高压线”。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拼搏的五年,奋斗的五年,也是收获的五年,辉煌的五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五年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目标考评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县纪委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单位。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窗口”称号,刑事执行检察科连续两届被高检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案件管理中心被市文明办评为“文明窗口”。院集体28次、科室61次、干警87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领域还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反腐败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侦查模式、深挖线索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诉讼监督工作需要在拓宽途径、完善机制、监督实效上取得突破。四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和锐意进取的精神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设想
今后五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大荔县委确立的追赶超越战略目标,围绕融合转型和“旅游+”主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为我县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犯罪,依法打击非法集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以及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和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三是积极参与“平安大荔”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增强人民群众公共安全感。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集中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中的腐败案件,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重点、热点部门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重大事故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行业预防。
三、着力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刑事诉讼监督,规范立案监督,强化侦查监督,有力推进审判监督。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诉讼监督机制,努力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规范监外执行检察工作。
四、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活动,严格执行警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以及“禁酒令”等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突出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二是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突出抓好对自身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三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持之以恒地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树立公正廉洁执法良好形象,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五、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试点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拓奋进,扎实工作,努力为实现全景大荔、全域大荔、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