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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8 08:13 来源: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浏览:

(2019年1月25日在大荔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宏武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渭南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大荔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决贯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增强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主动性,平等保护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依法严惩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向企业收取保护费、强迫交易、暴力威胁等犯罪,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插手民间纠纷等危害营商环境的犯罪行为,努力为新时代大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8件23人,起诉12件17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件15人,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

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脱贫工作,组织干警入户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帮扶档案、实施帮扶产业等各项工作。共精准帮扶贫困户70户,为包联的刘官营村修建2公里7000平方米泥结石路。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快速办理了监察委移交的扶贫领域王某某贪污危房补助款案件。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共救助困难群众5人,发放救助金2.1万元。

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2件,发送诉前检察建议62份,办理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的6˙26公益诉讼专案。与县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等7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邀请26家行政单位召开了“推进行政公益诉讼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座谈会,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完成了“城乡环境日”活动和包联村公厕改造任务。

二、深入推进平安大荔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提高政治警觉,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大荔”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专门办案团队,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打击重点、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建立扫黑除恶”内部协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合力。建立周报告制度和信息通报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35人,起诉20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192人,起诉25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大幅度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人,起诉10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3人,首次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罪犯刑满后从事职业依法作出限制。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24人。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组织检察官进社区、深入全县17个镇办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县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文书说理和检察官以案释法,促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

三、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更加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需要,努力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应有作用。

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确保司法公正。监督撤案4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5件。追捕7人,追诉16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23件。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看守所进行安全大检查15次。提出检察建议2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联合司法局对16个基层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检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办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案件13件。

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审判、裁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审查后提请市院抗诉3件,发送再审检察建议1件,向法院发送执行类检察建议11件,发送违法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件,服判息诉3件,终结审查2件,达成和解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3人次,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来访群众93人次,处理来信33件,办理上级交办案件1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成立12309便民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检察服务。

案件管理工作:2018年我院受理的371件案件全部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进行了全程全方位跟踪监督预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03件。清理化解积案47件。上传程序性案件信息341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4件,公开法律文书170件,确保诉讼活动规范、公开、公正。

四、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更加完善检察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增强改革大局观,坚定改革政治定力,确保检察队伍思想稳定,圆满完成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进一步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执行自动轮案机制,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带头办案,共办理各类案件48件。

二是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捕诉合一”试点工作。批捕、起诉工作均由同一名员额检察官承办,批准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2天,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缩短12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大荔县检察院巡回引导派出所侦查工作制度,在东关派出所、西关派出所、官池派出所设立巡回引导派出所侦查办公室,指派员额检察官对派出所的受案、立案、案件线索以及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同时对刑事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

五、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更加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坚决贯彻县委决定。2018年检察工作部署安排、检察体制改革、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重大工作多次向县委专题汇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干警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完善大荔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制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例会学习制度等。组织干警到梁家河和渭华起义纪念馆接受红色教育。组织35周岁以下干警开展“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演讲赛,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

二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院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业务部门“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充实了新生力量,进一步巩固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组织干警参加了2018年大荔国际马拉松比赛,参加了大荔县迎国庆·庆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歌咏比赛并获二等奖。
三是加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按照检察工作职业特点和专业性要求,精细化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提高检察官职业素质。聘请专家进行检察业务、保密、网络、消防知识讲座。组织23名员额检察官开展“一周一罪名、一周一主题”大讲堂活动。组织学习宪法四次,开展宣传活动三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爱民模范”“优秀办案能手”“精品案件”“精品检察建议”评选活动。组织刑事检察部、检察综合业务部、政治部干警前往汉中市汉台区检察院对标学习。

四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了《大荔县人民检察院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作风教育再整顿实施计划》,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学习、自查以及整顿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检察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有关安排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纪党规,不断增强法纪意识、规矩意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警敬畏纪律,严守纪律。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和检验学习成果。接受了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

六、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积极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认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走访全县400多名两代表一委员,向社会发出调查问卷300余份,积极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举办了以“关爱祖国成长 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第十二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各位代表!2018年,是大荔检察院奋斗的一年,也是收获的一年。院集体13次、内设机构7次、个人15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16篇检察理论调研成果在国家级刊物发表,523篇宣传稿件在二类以上媒体发表,队伍建设经验被省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党中央、高检院和县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立足职能服务和保障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不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检仍需继续加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设想

2019年,我们要对标追赶超越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把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违法活动,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批捕、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合力。四是积极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着力强化行政检察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性诉讼。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五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持续深入抓好“捕诉合一”改革,特别要在推动司法理念更新、带动侦查机关转变观念上下大力气。六是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坚持以上率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夯实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谱写大荔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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