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建设,根据全国和省、市《文明交通行动提升计划》、《关于推广西安市“车让人•人守规”经验在全省开展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方案》的统一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依法治国和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行动,教育全体社会成员切实增强知法、懂法、守法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崇尚礼让、追求和谐,积极争做文明市民。通过交通文明推动城市文明,充分展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安全感,把大荔文明程度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以遵守交规、车辆礼让、行人守规、人车和谐、交通顺畅、人民满意为目标,不断完善城市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建设,加大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力度,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违规、破坏市容影响交通环境的行为,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闯不抢红灯、礼让行人,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市民爱护市容、交通环境。通过总结提升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更加文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顺利开展,局机关成立“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工作组。具体如下:
组 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小民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华勇;
局纪检组组长:赵锋;
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张瑞华
工作组成员:局办公室、市容办、监察办、法制办、指挥中心、环卫局、城乡管理监察大队、广场站、建设监察大队、协管中队、女子中队、协勤中队等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具体工作在组长与副组长的领导与统筹安排下,工作组成员组长各自办公室的干部职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开展。
四、工作内容
1.规范道牙以上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对不按规定停车入位、越线、跨线、占压盲道及绿化带等随意停放机动车辆、非机动车的行为进行劝导教育。
2.城区内合理划道牙以上非机动车的停车位,积极规划选址,新建、配建公共场合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同时积极协调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居民小区等,充分提高社会存量非机动车辆停车位使用率。
3.合理设置、清洁和保障道路园林绿化防护栏等设施,保障行人安全的同时,减少车辆碾压绿篱停放现象。
4.开展市容环境整治,重点加大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占道施工许可、占道施工挖掘等行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5.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志愿活动。充分利用“城管+”志愿者进行“车让人·人守规”的宣传引导教育,扩大“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的覆盖面,促进全民参与。
6.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文明出行、礼让行人的日常教育,规范执法车辆、公务用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7.提升硬件设施。指挥中心要持续推进与局机关职能有关的交通设施管理和完善,同时完善指挥中心内部的硬件设施,做好与外部的联系沟通,积极开展有关工作和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是助力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积极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表率示范作用,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交通安全常识、文明交通出行”等为内容的学习教育和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交通意识。组织调动职能范围内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化参与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引导市民群众文明出行,调动全民参与。
3.强化督查,长效管理。局机关结合业务工作扎实开展本项工作,整个工作开展过程中,局监察办将对局下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对于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要着眼长远,健全标准规范,及时总结经验方法,形成制度,逐步建立长效化管理机制。
4.抓好联动,部门配合。积极配合公安交管、住建、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做好信息沟通交流。定期开展职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整改与市容环境检查整改,及时处理不合格设施与现象;与各部门配合实施严查严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体系,运用职能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与各部门配合拓宽执法覆盖面,严厉打击与局机关职能有关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厉联合惩戒。
大荔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