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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教育局“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07 10:14 来源:教育局 浏览:

为了认真贯彻全省“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市、县文明委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增强师生文明交通意识,深化师生思想道德建设,助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依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教育系统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请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各学校要结合全市周三文明交通礼让日,通过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增强广大师生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闯不抢红灯、通过斑马线提前减速礼让行人,行人自觉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玩手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崇尚礼让,追求和谐,积极争做文明市民,助力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及实施过程

1、宣传动员、营造氛围阶段(7月20日-8月31日   

各中小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

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宣传教育,通过大荔教育网、大荔教育微信平台、学校微信公众号、美篇、抖音、倡议书等形式,在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中宣传交规常识,营造学法、守法氛围,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努力创建平安大荔。

2、深入推进、形成成果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各中小学校依据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教育活动。(1)利用班会、晨会、全体师生大会等,大力宣传“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相关交通常识;组织师生宣读“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倡议书、举行师生文明出行签名仪式。(2)围绕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利用节假日开展“小手拉大手、同行文明路”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有驾驶证的教师和家长举行签名活动,促进家庭成员参与文明出行,立足校园,带动家庭,影响社会,形成强大辐射作用。(3)利用上学、放学时间段,开展文明交通引导行动,组织教师、学生交通志愿者,在学校周边开展文明交通引导行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大力宣讲“车让人·人守规”法律法规和重要意义,大力弘扬自律、包容、礼让、文明的现代交通理念,大力弘扬文明好司机、好公民,提升全体师生及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巩固成果,常态保持阶段。

各校要及时总结在“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收集广大教师和家长在驾车出行中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礼让视频,制作“文明礼让,安全出行”教育宣传片,挖掘并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典型先进,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努力营造“我守规,我文明,我礼让,我快乐”的浓厚道德氛围,把“遵规守法,文明出行”作为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守护一份平安,造就万家幸福。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进度要求全面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2、精心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密切协作,常抓不懈,巩固成果。通过表彰文明好司机、文明好公民,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传递正能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3、强化监督检查。教育局监察室、德育办、学校包联股组要对各校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外宣办要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好老师、好学生、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跟进报道。

4、材料上报:10月底前各校上报《“车让人·人守规”文明交通实践行动实施方案》和图文活动总结(图文分开)纸质版和电子版,方案和图文总结电子版和“文明礼让,安全出行”教育宣传片视频(不大于100MB)打包发送至德育办邮箱:dldyb2015@163.com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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