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
1.截至1月18日,大荔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8.25,较去年同期增加1.87;优良天数4天,较去年同期减少3天;PM10平均浓度200μg/m3,较去年同期增加69μg/m3;PM2.5平均浓度108μg/m3,较去年同期增加24μg/m3。
2.秋冬季期间(2022年9月1日至今),优良天数93天,较去年同期减少16天;PM2.5平均浓度59μg/m3,较去年同期增加11μg/m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6天,较去年同期增加6天。
二、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1.为扎实抓好县域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近日,我县多部门联合宣传主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和生态环境分局利用宣传车播放禁燃通告;各镇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推进会,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横幅、门店电子屏滚动播放、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等方式深入辖区集中开展禁放宣传活动,推动烟花禁放工作落地见效,积极倡导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共渡文明祥和春节。
2.1月19日上午,大荔分局召开春节假期廉政纪律、环境安全、禁燃禁放工作会议,其中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督查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由局长宋斌同志带队,成立6个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督查小组,在巩固前期烟花爆竹宣传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再出动6辆车,24名督查人员,即日起在重点时段开展督查巡查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成效。
3.为了强化扬尘管控,全面治理道路扬尘污染,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城管执法局强化道路冲洗洒水,常态化保持地面湿润。机械化清扫实行“2457”工作流程,即 2 次人工清扫、4 次机械化清扫、5 次喷雾净化空气、7 次洒水降尘。
三、环境美化
1月18日,大荔县住建系统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党员和职工,佩戴红袖章,自带工具,走上街头对包联路段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整治,对城市路灯排水绿化苗木等设施进行彻底清洁维护,城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文明城市创建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