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教育专题 / 正文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荔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11:48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校:

为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有序返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效开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秋季开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9月4日报到,9月5日正式上课。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疫情防控落实工作要根据《大荔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结合实际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细化责任要求和工作流程,分批次错时错峰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和开学,减少人员扎堆聚齐。

(二)全面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各校要组织教师提前到校,认真学习传达县局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的课程实施方案编排好学校课表、课后服务活动安排表、作息时间等,分配好教师课务和课后服务教学人员,做好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开学后,要加强教师计划、备课、上课、作业等方面检查。

(三)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确保学生及时报到并投入学习生活。要认真比对新生报名数、非新生年级学生返校数(与上学年进行比对),对无故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查明原因,扎实劝返,确保入学率100%。对辍学的学生,要查明原因、积极劝返,并及时上报镇办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困难而失学。

(四)精心开展入学教育。各学校要精心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围绕假期作业展评与成果分享、理想信念教育、生命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安全教育等主题,设计系列活动,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做好收心工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迅速转入正轨。

(五)做好学籍管理工作。各校务必在规定时限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高中要严格依据市教育局审核的招生录取结果为高一新生注册建籍。义务段学校要严格依据残疾儿童入学认定意见,分类做好入学安置工作,不得私自变更。随班就读、特教就读、送教上门等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转学的学生,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及时报基教股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学生转学手续,做到“籍随人走、人籍一致”。

(六)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贯彻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治理学校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滥发教辅资料、有偿家教等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名目开办各类特长班、兴趣班、重点班等;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中省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制度并使用规范票据;学生保险和教辅资料的购买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严禁强迫学生购买;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

(七)维护安全稳定。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市、县有关学校安全机构设置、安保人员配备、安保设施器材配置等要求,为学校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强化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重点对饮用水、自备井开展监测,确保饮水安全,杜绝食源性疾病发生;要组织专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开展以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实验室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大荔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