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生态环境 / 环评信息 / 正文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关于拟建议注销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排污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发布时间:2026-04-14 09:20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依法终止的;(三)排污许可证依法被撤销、吊销的;(四)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我单位拟建议上级部门注销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排污许可证,特此公告。

1、陕西丰仓原粮食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08-1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523MA6Y8GYF5L001W),有效期为2024-08-16至2029-08-15。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破产重组),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2、大荔祥麟炭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06月1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523MA6YA11292001X),有效期为2021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0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已破产),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3、大荔县渭滨阳光肉类有限公司于2022年06月1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52358077217XT001U),有效期为2022年06月19日至2027年06月18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4、大荔县天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07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523671513157P001Q),有效期为2023年07月20日至2028年07月19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5、陕西华臻亿合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14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1104MA6TJK0E7F001U),有效期为2021年04月14日至2026年04月13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6、大荔县卡林森木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610523MA6Y81MEXE001U),有效期为2022年12月17日至2027年12月16日。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核实,该企业长期停产,无法联系到负责人或工作人员。

公示期限: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来电、来访、信函等形式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913-3210366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洛滨大道西段。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