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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关于2026年7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3225185传真:0913-3225185

通讯地址:陕西省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邮政编码:71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

1

年生产加工500吨泡沫板和70吨泡沫箱建设项目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下寨镇下寨村以东108国道以南

大荔鑫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中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表

见附件

2

大荔三发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省道108南侧临埝桥镇北黄村

大荔三发石化有限公司

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见附件

3

大荔县韦林镇农田引水智慧灌溉项目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韦林镇

大荔县韦林镇人民政府

陕西格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见附件

附件:

1.大荔鑫鹏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加工500吨泡沫板和70吨泡沫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pdf

2.大荔三发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3.大荔县韦林镇农田引水智慧灌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