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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大荔县政府 发布时间:2025-01-2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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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令;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他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dalisn.gov.cn。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LED屏、专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前往大荔县政务服务中心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地址:大荔县东府广场西,尚勤路东段与崇贤路南段十字东北角。联系电话:0913-3229199)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点击下载《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大荔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县政府大数据中心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府门前12号

收信人:大荔县大数据中心

邮编:715100

传真:0913-3256103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大荔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大荔县大数据中心提出申请,由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办理并答复。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913-3256103  3256586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一般从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令;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他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dalisn.gov.cn。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LED屏、专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前往大荔县政务服务中心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地址:大荔县东府广场西,尚勤路东段与崇贤路南段十字东北角。联系电话:0913-3229199)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点击下载《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大荔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县政府大数据中心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府门前12号

收信人:大荔县大数据中心

邮编:715100

传真:0913-3256103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大荔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大荔县大数据中心提出申请,由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办理并答复。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913-3256103  3256586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一般从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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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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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令;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他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dalisn.gov.cn。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LED屏、专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前往大荔县政务服务中心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地址:大荔县东府广场西,尚勤路东段与崇贤路南段十字东北角。联系电话:0913-3229199)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点击下载《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大荔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县政府大数据中心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府门前12号

收信人:大荔县大数据中心

邮编:715100

传真:0913-3256103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大荔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大荔县大数据中心提出申请,由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办理并答复。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913-3256103  3256586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一般从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目录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

县长、副县长、简历、分工。

2、县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包括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

3、政府文件

(1)县政府令;

(2)县政府文件;

(3)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4、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国家法律法规;

(2)本省法律法规;

(3)本县规范性文件;

(4)政策文件解读。

5、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规划

(1)县政府工作报告;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6、县政府财政公开情况

(1)县政府财政预决算;

(2)县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3)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查询信息;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中标情况。

7、县政府人事信息

(1)任前公示;

(2)人事任免;

(3)公务员招考;

(4)事业单位招聘;

(5)教育培训。

8、县政府工作信息

(1)县政府工作动态和通知公告;

(2)县政府专项重点工作(包括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

(3)县政府重要会议;

(4)城市建设工作(包括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情况);

(5)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城市环境保护、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监督检查情况等);

(6)政府行政审批工作;

(7)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预案和动态);

(8)政府为民办事工作(包括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

(9)社会公益性工作(包括社会公益性事业建设情况、抢险救灾、优抚、社会捐助等工作情况)。

9、其他

(1)负责政务公开的机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办公时间、电子邮箱和其他联系方式;

(2)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编排体系

本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文字号、生成日期、发布机构、关键词。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后段码为“4 位年份数字”加上“6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dalisn.gov.cn。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广播、电视、LED屏、专栏、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前往大荔县政务服务中心查询获取政府信息。(地址:大荔县东府广场西,尚勤路东段与崇贤路南段十字东北角。联系电话:0913-3229199)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大荔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十三、十四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大荔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点击下载《大荔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大荔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形式向县政府大数据中心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有关信息”。

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府门前12号

收信人:大荔县大数据中心

邮编:715100

传真:0913-3256103

(二)申请的受理

1、受理机构及其受理事项:

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大荔县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直接向大荔县大数据中心提出申请,由大数据中心统一受理,并按职能分工及时批转办理并答复。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0913-3256103  3256586

2、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8:00-12:00,14:00-18:00,其中7-8月份每日为8:00-12:00,15:00-18:00。

(三)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一般从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1、属于公开范围内的,将向申请人直接提供有关信息,不能直接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要求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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